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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平

李夢陽何景明並稱文壇領袖。十一歲時(成化十八年,1482)隨父徙居開封,其父李正時為周府封邱王教授。二十一歲時(弘治五年,1492)李夢陽舉陝西鄉試第一,次年成進士。因當年其母高慧去世,兩年後其父又去世,李夢陽一直丁憂在家,未授官職。一直到他二十七歲時才拜戶部主事,當上了一個正六品的官員,開始了他的宦海生涯。 李夢陽出身寒微,兼之他為人犟直,入仕不久,當其監稅三關時,就第一次觸犯權貴而下獄。據李夢陽《下吏》詩自注: 張氏即張鶴齡,孝宗張皇后弟,時封壽寧侯。這位國舅爺招納無賴、罔利害民。夢陽向皇帝剛直進言,揭露了張的惡行。壽寧侯匆匆反撲,抓住夢陽奏疏中最後一句“厚張氏者至矣”幾個字,採取斷章取義、移花接木的手法,硬將揭露張國舅之“張氏”說成是訕罵張皇后之“張氏”。當時“皇后有寵,後母金夫人愬不已。帝不得已,系夢陽錦衣獄”(《明史·李夢陽傳》)。幸虧孝宗還算明白,很快就將夢陽放了,並召張鶴齡進宮訓斥了一頓。但李夢陽受此屈辱,怒氣不平,“他日,夢陽途遇壽寧侯,詈之,擊以馬箠,墮二齒。壽寧侯不敢校也”(同上)。在第二次與權豪勢要的鬥爭中,李夢陽冒著殺頭的危險,直言上疏劾奏國戚,甚至於事後還怒打皇親。雖然也曾被抓入獄,且損失了三個月的俸祿,但在朝廷之上卻贏得了剛直的好名聲。當年五月,孝宗卒,武宗即位。夢陽官升一級,進戶部員外郎,從五品。第二年,正德改元,夢陽又進郎中,正五品。 武宗即位後,原在東宮的一幫舊閹當權,干擾朝政、橫行霸道,朝中正直官員多所不滿。戶部尚書韓文得內閣三老臣劉健、李東陽、謝遷支援,令夢陽執筆代作疏劾宦官,率群臣請誅劉瑾等八虎,此事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。李夢陽《代劾宦官狀疏》所附《秘錄》中記載:“韓文每朝,退對屬吏,言輒泣淚數行下,以閹故。而郎中李夢陽間說之曰:‘公,大臣也!義共國休慼,徙泣何益?’韓公曰:‘奈何?’ 曰:‘比諫臣有章入,交論諸閹,下之閣矣。夫三老者,顧命臣也。聞持諫官章甚力。公誡及此時率諸大臣殊死爭,閣老以諸大臣爭也,持必更易,力易為辭,事或可濟也。’韓公於是捋須昂肩,毅然改容曰:‘善!即事弗濟,吾年足死矣!不死不足以報國。’翌日早朝,韓公密叩三老,三老許之,而倡諸大臣,又無不踴躍喜者。韓公乃大喜,退而召夢陽,令具草。” 李夢陽代韓文草擬的,就是那篇有名的《代劾宦官狀疏》。此疏九月上呈,十月,韓文率廷臣力爭。誰知正德皇帝卻在這個月讓劉瑾入司禮監,“罷戶部尚書韓文,勒少師劉健、少傅謝遷致仕”(鄭曉《今言》。劉瑾“勒罷公卿臺諫數十人,又指內外忠賢為奸黨,矯旨榜朝堂”(同上)。以“五十三人黨比,宣戒群臣”(《明史·武宗紀》)。夢陽自然在五十三人之列,但由於當時劉瑾並不知劾章出夢陽之手,僅將其於正德二年(1507)春二月放歸田裡。第二年五月,劉瑾得知劾章乃夢陽代草,又矯旨將夢陽從開封抓到北京下獄,必欲殺之而後快,幸“康海為說,乃免”(《明史·李夢陽傳》)。直到當年八月,夢陽才被赦出。李夢陽第三次對權豪勢要的鬥爭,更顯示出他倔強的性格和驚人的膽略,政治色彩也更加濃厚。劾奏八虎之事,雖由韓文出面領頭,實際上卻是由李夢陽主動策劃的。這件在當時震驚朝野的大事,無疑進一步提高了夢陽的威信。 正德五年(1510)八月,劉瑾伏誅。第二年四月,詔夢陽起復,遷江西按察司副使,正四品。當年五月赴官,六月到任。這是李夢陽第四次升官,也是他仕宦的終點。這一年他剛好四十歲,但他剛介耿直的個性並未改變。到江西后,李夢陽首先沒搞好與總督陳金的關係。“副使屬總督,夢陽與相抗,總督陳金惡之,監司五日”。接著,又與巡按御史江萬實鬧翻了。“會揖巡按御史,夢陽又不往揖,且敕諸生毋謁上官,即謁,長揖毋跪。御史江萬實亦惡夢陽”。與此同時,夢陽又得罪了淮王佑棨。“淮王府校與諸生爭,夢陽笞校,王怒奏之”。在這前後,夢陽還與參政吳廷舉有矛盾。“參政吳廷舉亦與夢陽有隙,上疏論其侵官”(均見《明史·李夢陽傳》)。這些人紛紛蒐集材料,打擊夢陽,正如夢陽自己所言:“僕此一言一動,悉為仇者所蒐羅。江御史蒐羅者二,吳廷舉者二,淮人者三。”(《與何子書二首》其一) 矛盾加劇後,總督陳金命布政使鄭嶽勘此事。夢陽不甘示弱,進行反擊,“執嶽親信吏,言嶽子沄受賕,欲因以脅嶽”(《明史·鄭嶽傳》)。糟糕的是:“寧王宸濠者,浮慕夢陽,嘗請撰陽春院記,又惡嶽,乃助夢陽劾嶽。”(《明史·李夢陽傳》)據徐縉《空同李公墓表》:“宸濠乃以詭術誘公,弗察也,未及乃覺,絕弗與見。”宸濠為了利用李夢陽打擊鄭嶽而插手其間,更把事情弄得一塌糊塗。當時江西上層人物之間劍拔弩張,以致“巡撫任漢顧慮不能決”(《明史·鄭嶽傳》),只好請中央政權派人來解決這場大糾紛。“正德八年秋八月,給事中王爌有章言此事。”(李夢陽《廣信獄後記》)“帝遣大理寺卿燕忠會給事中黎?amp;#93;按問。”(《明史·鄭嶽傳》) 燕忠到江西后,於廣信(今上饒)勘問此事。李夢陽《廣信獄後記》雲:“十二月,燕卿至廣信府。明年正月二十八日,至廣信就獄。是年三月事完。”這是正德九年(1514)的事,李夢陽《亡妻左氏墓誌銘》雲:“甲戌,李子以與江御史構,從理官於上饒。”在當年四月八日的《與何子書二首》其二中,夢陽又說:“勘事一、二日畢矣,而淹至三月二十五日始發回省城候命。”可知在勘審過程中,夢陽一直是比較被動的,孤立無援,處境可憐,況又是“臥病待罪”(李夢陽《廣信獄後記》)。勘審結果,自然是夢陽敗訴,誠如他自己所言:“臣以居官無狀,得蒙寬譴,罷歸。”(《宣歸賦》自注)他徹底失敗了,在仕途上翻了最後一個大跟斗。 在第四次與權豪勢要的鬥爭中,夢陽自有其狂狷使氣的一面;但就本質而言,他並沒有錯。無論頂抗總督也罷,拒揖御史也罷,鞭撻淮王府校也罷,執布政使親信吏也罷,侵官也罷,夢陽所衝擊、毀壞的,無非是達官貴人們的威勢與尊嚴而已。從這個意義上講,空同子自有其獨立的人格、耿介的氣骨、可貴的精神。夢陽在當時當地是大得人心的,當他被羈廣信獄時,竟有“諸生萬餘為訟冤”(《明史·李夢陽傳》)。可見一斑。 然而,事情並沒有完。嘉靖初,宸濠謀反被誅後,夢陽“坐為濠撰《陽春書院記》,獄辭連染”(《列朝詩集小傳·李副使夢陽》),“御史周宣劾夢陽黨逆,被逮。大學士楊廷和、尚書林俊救之”(《明史·李夢陽傳》),才又一次免於殺身之禍。夢陽雖為當時黑暗官場所不容,但在士林中威信極高。“卒後,弟子私諡文毅”(《明詩綜》卷二十九),可看作是時人對他的高度評價。 縱觀李夢陽的一生,二十一歲中舉,二十二歲成進士,歷官戶部主事、員外郎、郎中,終江西提學副使,四十三歲罷官家居。二十年宦海生涯,他格抵勳璫、指斥國戚、彈劾閹豎、陵轢臺長,曾幾番下獄、數次罷官,可謂清節不渝、膽氣過人。論其詩,褒貶譭譽,自可再議;然論其人,則足稱封建時代正直士大夫的典型。從他的宦海浮沉中,我們也就可以感受到封建官場之黑暗。
李夢陽(1472-1530),字獻吉,號空同,漢族,慶陽府安化縣(今甘肅省慶城縣)人,遷居開封,工書法,得顏真卿筆法,精於古文詞,提倡“文必秦漢,詩必盛唐”,強調復古,《自書詩》師法顏真卿,結體方整嚴謹,不拘泥規矩法度,學卷氣濃厚。明代中期文學家,復古派前七子的領袖人物。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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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夢陽(1472-1530),字獻吉,號空同,漢族,慶陽府安化縣(今甘肅省慶城縣)人,遷居開封,工書法,得顏真卿筆法,精於古文詞,提倡“文必秦漢,詩必盛唐”,強調復古,《自書詩》師法顏真卿,結體方整嚴謹,不拘泥規矩法度,學卷氣濃厚。明代中期文學家,復古派前七子的領袖人物。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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