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少年失意
王國維世代清寒,幼年為中秀才苦讀。早年屢應鄉試不中,遂於戊戌風氣變化之際棄絕科舉。 2.結識羅振玉 1898年,二十二歲的他進上海《時務報》館充書記校對。利用公餘,他到羅振玉辦的“東文學社”研習外交與西方近代科學,結識主持人羅振玉,並在羅振玉資助下於1901年赴日本留學。 1902年
王國維因病從日本歸國。後又在羅振玉推薦下執教於南通、江蘇師範學校,講授哲學、心理學、倫理學等,復埋頭文學研究,開始其“獨學”階段。1906年隨羅振玉入京,任清政府學部總務司行走、圖書館編譯、名詞館協韻等。其間,著有《人間詞話》等名著。 1911年辛亥革命後,
王國維攜3種生平著述,眷隨兒女親家羅振玉逃居日本京都,從此以前清遺民的身份處世。其時,在學術上窮究於甲骨文、金文、漢簡等方面。1916年,應上海著名猶太富商哈同之聘,返滬任倉聖明智大學教授,並繼續從事甲骨文、考古學研究。1922年受聘北京大學國學門通訊導師。翌年,由蒙古貴族、大學士升允舉薦,與羅振玉、楊宗羲、袁勵準等應召任清遜帝溥儀“南書房行走”,食五品祿。 3.人生轉折 1924年,馮玉祥發動“北京政變”,驅逐溥儀出宮。
王國維引為奇恥大辱,憤而與羅振玉等前清遺老相約投金水河殉清,因阻於家人而未果。 1925年,
王國維受聘任清華研究院導師,教授古史新證、尚書、說文等,與
梁啟超、陳寅恪、趙元任、李濟(一說吳宓)被稱為“五星聚奎”的清華五大導師,桃李門生、私塾弟子遍充幾代中國史學界。 4.鉅子隕落 1927年,北伐軍揮師北上,聽聞北伐軍槍斃湖南葉德輝和湖北王葆心(王被殺是謠傳),6月2日同朋友借了五塊錢,僱人力車至北京頤和園,於園中昆明湖魚藻軒自沉。從其遺體衣袋中尋出一封遺書,封面上書寫著:“送西院十八號王貞明先生收”,遺書內容如下: 五十之年,只欠一死。經此事變,義無再辱。我死後當草草棺殮,即行藁葬於清華塋地。汝等不能南歸,亦可暫移城內居住。汝兄亦不必奔喪,因道路不通,渠又不曾出門故也。書籍可託陳吳二先生處理。家人自有人料理,必不至於不能南歸。我雖無財產分文遺汝等,然苟謹慎勤儉,亦必不至餓死也。——五月初二日父字 廢帝溥儀事後賜
王國維諡號為“忠愨”。
王國維為何自溺,至今仍爭論不論,一般學者論點有所謂的:“殉清說”、“逼債說”、“性格悲劇說”、“文化衰落說”。陳寅恪《
王觀堂先生輓詞》的序言中寫道:“或問觀堂先生所以死之故。應之曰:近人有東西文化之說,其區域分劃之當否,固不必論,即所謂異同優劣,亦姑不具言;然而可得一假定之義焉。其義曰:凡一種文化值衰落之時,為此文化所化之人,必感苦痛,其表現此文化之程量愈宏,則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;迨既達極深之度,殆非出於自殺無以求一己之心安而義盡也。”、“吾中國文化之定義,具於白虎通三綱六紀之說,其意義為抽像理想最高之境,猶希臘柏拉圖所謂Idea者。若以君臣之綱言之,君為
李煜亦期之以
劉秀;以朋友之紀言之,友為酈寄亦待之以鮑叔。其所殉之道,與所成之仁,均為抽像理想之通性,而非具體一人一事。” 根據溥儀在其《我的前半生》一書第四章“天津的“行在” (1924 - 1930)”中之說法,
王國維早年受羅振玉接濟並結成兒女親家,然而羅振玉常以此不斷向王氏苛索,甚至以將
王氏女兒退婚作要脅,令
王國維走投無路而自殺。然此說漏洞百出,溥儀亦是聽他人言傳,不足採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