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元和三年(808年),
王涯的外甥皇甫諟與
牛僧孺、
李宗閔等人參加制舉賢良方正科策試,因“指陳時政得失,無所避”,得罪了當朝宰相
李吉甫。
王涯也因“坐不避嫌”,褫奪翰林學土之職,貶出任虢州(今河南靈寶)司馬,後遷任袁州(今江西宜春)刺史。元和五年(810年),
王涯奉召回京,歷任吏部員外郎、工部侍郎、知制誥等官職,撲再入為翰林學土,受封清源縣男。
王涯文思清麗,風格雅正古樸,永貞(唐順宗年號)、元和年間的詔令,多出自他的手筆。當時,士大夫們結黨營私,互相傾軋,而
王涯獨以“孤進自樹立”,深揖唐憲宗信任,“數訪逮,以私居遠,或召不時至,詔假光宅裡官第,諸學士莫敢望”。元和十一年(816年),
王涯擔任宰相(中書侍郎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),當時為討伐淮西(今河南汝南)藩鎮吳元濟,執政大臣
裴度、
李逢吉等為和戰問題鬥爭得非常激烈,在此事關國家安危的重大問題上,身為宰相的
王涯竟不發一言,元和十三年(819年)因“循默不稱職”罷相。 唐穆宗、敬宗在位的數年間,
王涯在朝任職時間較短,較長時期在劍南東川(治在四川綿陽)和山南西道(治在陝西漢中)任節度使。
王涯在東川時,針對吐蕃的嚴重威脅,曾上疏唐穆宗。建議“實邊兵,選良將,明斥堠,廣資儲”,並特別建議朝廷應採取以回鶻牽制吐蕃的策略。 唐文宗太和三年(829年),
王涯奉詔自山南西道調回中央,任太常卿,主持制定了《雲韶樂》。次年,
王涯升任吏部尚書、檢校司空、兼領鹽鐵轉運使,掌握了唐朝的財政大權。自憲宗朝平定淄青10餘年來,淄青屬州的鉅額銅鐵稅收,一直被觀察使霸佔。
王涯把這筆數額達百萬之巨的稅利權歸唐朝中央,為政府增加了一筆財政收入。 太和七年(833年),唐文宗任命
王涯為宰相,進封代國公,食邑二千戶。九年(835年)九月,
王涯“奏致江淮、嶺南茶法,增其稅”。這項措施加重了人民的負擔,遭到人民的反對。同年十一月,“甘露之變”發生,
王涯等人倉惶逃出中書,在永昌裡茶肆被禁軍抓獲,腰斬於子城西南隅獨柳樹下。他的全家遭誅滅,家產被沒收,田宅入官,直到唐昭宗天覆元年(901年),
王涯等人才被平反昭雪,追復其爵位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