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遵憲於1848年4月27日生於廣東梅州(梅縣)。他的一生可分為四個階段:即讀書應試階段(1863~1876);出使階段(1877年~1894年);參加變法階段(1895年~1898年);鄉居階段(1899年~1905年)。 1876年中舉人,1877年隨駐日大使何如璋出使日本,曾被日本歷史學界稱為中國“最有風度、最有教養的外交家”。駐日期間,撰寫《日本國誌》(1887年成書),全書共四十卷,五十餘萬字,詳細論述日本變革的經過及其得失,藉以提出中國改革的主張。駐日期間,針對日本於1875年派兵佔領琉球,建議對日本採取強硬的政策和立場。1882年,調任駐美國舊金山總領事。適逢美國議院制訂了《限制華工條例》15條,舊金山僑民深受其害,多名僑民被當地政府以“不衛生”為藉口而被捕入獄。此前,
黃遵憲就此已向清政府提出對策,但未被採納。因此,他只能在自己職權範圍內,盡力保護中國僑民。他在視察舊金山華工聚住地之後,親自探望關押華工的美國監獄,並叫隨從丈量監牢面積,責問美國人:“這裡人多地窄、空氣汙濁,難道監獄裡的衛生條件要比華僑的住處好嗎。”經過
黃遵憲的努力,被拘捕的華僑被全部釋放。
黃遵憲動用國際法,爭得了總領事給華工簽發執照的權利。從此,華工來往中美之間,有法可依。 1890年,
黃遵憲以分省補用道任駐英國二等參贊,1891年任駐新加坡總領事,從事改善僑胞待遇、保護僑胞財產的工作,發展華僑教育,取得一定成效。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期間,
黃遵憲被召回國,任江寧洋務局總辦。1895年參與上海強學會、與
梁啟超、
譚嗣同等人創辦《時務報》,任湖南長寶鹽法道,後署理湖南按察使。戊戌變法期間輔佐湖南巡撫陳寶箴大力推行變革,倡立的湖南保衛局,將近代警政引入中國。1898年8月,被任命為出使日本大臣。戊戌變法失敗後,被清政府列為“從嚴懲辦”的維新亂黨,由於外國駐華公使等干預,清政府允許
黃遵憲辭職還鄉。
黃遵憲回鄉後仍熱心推進立憲、革命等工作,並潛心新體詩創作,被譽為“詩界革命鉅子”。同時,他熱心家鄉教育事業,創立嘉應興學會議所,自任會長,積極興辦新學堂。晚年
黃遵憲在牆上懸掛興中會會員謝纘泰畫的《時局全圖》。1904年冬,即黃逝世前一年,他在《人境廬詩草》最後一首詩《病中紀夢述寄梁任父》中寫道:“……君頭倚我壁,滿壁紅模糊。起起拭眼看,噫籲瓜分圖……。”1905年3月28日,
黃遵憲病逝於家鄉梅州,終年五十八歲。六年後,辛亥革命爆發,封建制度在中國終結。 私人藏書豐富,光緒十年(1884年)開始籌建藏書樓。光緒二十四年(1898)回到廣東之時,一心在其“人境廬”著述和收藏,對於前朝古書和當時實用之書,一併收藏,編撰有《嘉應黃氏人境廬藏書目錄》,著錄有:經部100種,1 291冊;史部253種,5 122冊;子部221種,1 425冊;集部212種,1 523冊;叢書21種,2 468冊、自著書4種,21冊,合計811種、11 850冊。珍本有《修慧寺塔銘》,其餘多為普通實用之本。先後積藏有10餘萬卷圖書,供當地學生閱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