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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平

程顥家歷代仕宦,一說出生於今湖北武漢黃陂縣,曾祖父程希振任尚書虞部員外郎,祖父程遹曾任黃陂縣令,贈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,卒於該縣。父程珦年幼無力返鄉,遂居於黃陂,曾任黃陂縣尉,後官至太中大夫。二程就是在其父任黃陂縣尉時所生,自幼深受家學薰陶,在政治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響,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稱。 1057年(北宋嘉祐二年),程顥舉進士後,歷官鄠縣主簿、上元縣主簿、澤州晉城令、太子中允、監察御史、監汝州酒稅、鎮寧軍節度判官、宗寧寺丞等職。 神宗初,任御史。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,不受重用,遂潛心於學術。《宋史》本傳稱:“慨然有求道之志。氾濫於諸家,出入於老、釋者幾十年,返求諸‘六經’而後得之”。與弟程頤開創“洛學”,奠定了理學基礎。在教育上,先後在嵩陽、扶溝等地設學庠,並潛心教育研究,論著頗巨,形成一套教育思想體系。程顥提出,教育之目的乃在於培養聖人,“君子之學,必至聖人而後已。不至聖人而自已者,皆棄也”。孝者所當孝,弟者所當弟,自是而推之,是亦聖人而已矣”。即認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,仁民而愛物,謹守封建倫常。學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則為“知道”,“讀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而不知道,所謂雖多亦奚以為?”《大學》、《中庸》亦不可不學,“大學之道在明明德,明此理也”。而《中庸》“天理也,不極天理之高明,不足以道中庸”。總之,教育必以儒家經典為教材,以儒家倫理為教育之基本內容。程顥還提出,讀書以期“講明義理”,注重讀書方法,“讀書將以窮理,將以致用也”,不可“滯心於章句之末”,為此者乃“學者之大患”。同其理學思想一樣,程顥的教育思想對後世影響深遠。後人為求學統淵源,於他講學之處立祠或書院以為紀念。 1056年(宋仁宗嘉祐元年),程顥於京師講《易》處(今河南開封繁塔之左)立二程祠。1489年(明成化二十年),河南巡撫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書院,祀二程於講堂。另嵩陽書院亦為紀念二程所立。《嵩陽書院志·序》稱:“嵩陽書院,宋藏經處,兩程夫子置散投閒與群弟子講學地也”。 1220年(宋寧宗嘉定十三年),賜諡程顥為“純公”,程頤為“正公”。1241年(理宗淳祐元年),又追封程顥為“河南伯”,程頤為“伊川伯”,並“從祀孔子廟庭”。1330年(元明宗至順元年),詔加封程顥為“豫國公”,程頤為“洛國公”。1455年(明代宗景泰六年),詔令兩程祠以顏子(即顏淵)例修建,規制比於闕里,前後殿廡齋室等房共六十餘間,祭文稱頌兩程“闡明正學,興起斯文,本諸先哲,淑我後人”。1686年(清康熙二十五年),二程進儒為賢,位列孔子及門下、漢唐諸儒之上,次年康熙皇帝又賜給兩程祠“學達性天”匾額。 二程的著作有後人編成的《河南程氏遺書》、《河南程氏外書》、《明道先生文集》、《伊川先生文集》、《二程粹言》、《經說》等,程頤另著有《周易傳》。二程的學說後來由南宋朱熹等理學家繼承發展,成為“程朱”學派。
程顥(1032-1085), 北宋哲學家、教育家、北宋理學的奠基者。字伯淳,學者稱明道先生。洛陽(今屬河南)人。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監察御史裡行。反對王安石新政。提出“天者理也”和“只心便是天,盡之便知性”的命題,認為“仁者渾然與物同體,義禮知信皆仁也”,識得此理,便須“以誠敬存之”(同上)。倡導“傳心”說。承認“天地萬物之理,無獨必有對”。 程顥學說在理學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,後來為朱熹所繼承和發展,世稱程朱學派。其親撰及後人集其言論所編的著述書籍,收入《二程全書》。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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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顥(1032-1085), 北宋哲學家、教育家、北宋理學的奠基者。字伯淳,學者稱明道先生。洛陽(今屬河南)人。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監察御史裡行。反對王安石新政。提出“天者理也”和“只心便是天,盡之便知性”的命題,認為“仁者渾然與物同體,義禮知信皆仁也”,識得此理,便須“以誠敬存之”(同上)。倡導“傳心”說。承認“天地萬物之理,無獨必有對”。 程顥學說在理學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,後來為朱熹所繼承和發展,世稱程朱學派。其親撰及後人集其言論所編的著述書籍,收入《二程全書》。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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